段洁龙大使在匈牙利国家行政大学大使论坛上的讲话

2016-04-21 14:52

  尊敬的科什副校长,

  尊敬的博卡副院长,

  各位使节,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感谢博卡副院长的主持与介绍。很高兴应鲍吉校长邀请来到国家行政大学。国家行政大学是匈牙利公共服务重点教育机构和智库,能同这样一所大学的精英们进行交流,我深感荣幸。

  在座各位都很关心中国的未来发展走向。今天,我愿重点就中国的和平发展和南海问题的经纬同大家交流。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就将和平发展确立为对外交交往的基本政策。上世纪50年代,中国与印度、缅甸等国在印尼的万隆召开的第一次亚非国家首脑会议上首次提出国家关系中的“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在过去的60多年时间里,正是基于这些原则,中国与许多国家发展了内容丰富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友好合作关系。同时,中国高度重视加强国际合作,支持联合国等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际组织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自上世纪70年代末起,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3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成为世界第二,目前中国已是110多个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同时也为带动世界经济的增长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未来也将为国际和地区伙伴提供更广阔的市场、更充足的资本、更丰富的产品、更多的合作契机。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首先是由于中国找到了一条正确的办法和道路,那就是“改革开放”。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得益于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因此,中国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维护和促进地区及世界的和平和稳定。中国政府多次明确表示,拥护《联合国宪章》的各项宗旨和原则,支持《宪章》确定的国际秩序与安全框架。同时,30多年来,中国政府批准和加入300多项国际公约和协定,是各重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机构的成员。中国是唯一公开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核国家。中国还是115个维和出兵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中国贡献的维和经费已升至世界第二位。在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25年中,中国共派出3万余人次参加29项维和行动。自2008年起,中国海军参与索马里海域护航,迄今已派出23批舰艇编队,为各国的6000多艘商用船只护航。中国还向非洲近50个国家派出援非医疗队,与当地医生密切配合,诊治了大量常见病、多发病,并且在医治疟疾、埃博拉病毒等严重危及生命的疑难病症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据不完全统计,30多年时间里,中国援非医疗队累计诊治病人约2亿人次。此外,中国积极参加反恐、防扩散领域国际合作,在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问题上,与其他国家一道,努力发挥建设性作用。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深知中国的经济越发展,综合国力越强,国际社会对中国未来发展的方向就越关注。虽然许多国家欢迎中国的发展和强大,但也不排除有人担心中国随着实力增长,将会挑战现行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秩序,并因此渲染所谓“中国威胁论”。这种论调既不符合实际,也与中国的发展理念相冲突。因为,中国深知我们的经济总量虽然较大,但人均GDP却排在80多个国家之后。中国仍是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们的农村人口仍有6亿多,贫困人口仍有近7000万,在教育、科技、环境保护等许多方面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所以,中国未来仍将长期致力于解决自身发展的问题。我们坚信,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把自己的经济发展好,让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和提高,就是对世界和平最的重要贡献。在对外关系中,中国也积极提出“一带一路”等多项经贸、人文合作倡议,推动和深化与世界各国的务实合作,倡导和平、合作,互利共赢的理念。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指出,“中国人民深知和平的宝贵,绝不会放弃维护和平的决心和愿望,绝不会把自身曾经遭遇的苦难强加于他人。中国繁荣昌盛是趋势所在,但国强必霸不是历史定律。”“中国将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坚定走和平发展道路,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无论自身如何发展,中国永不称霸、永不扩张、永不谋求势力范围。”

  女士们,先生们,

  最近一段时间,南海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个别国家甚至指责中国要将南海“军事化”。因此,我想从几个方面谈一谈南海问题的由来,以及中国和平解决南海争议的立场及长期以来付出的努力。

  首先,我愿介绍一下南海问题的历史背景和问题由来。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放经营南海诸岛,也最早并持续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管辖。很多中外历史档案都证明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中国的渔民早就在南海从事捕鱼活动,并在南沙群岛上生活。19世纪的西方权威航海指南也明确记载,只有中国人在南海生产生活。

  二战后,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中国于1946年正式收复了被日本窃据的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并且对这些岛礁恢复行使主权辖,包括编制地图,确定行政区划及归属,护渔、巡航、驻军、出版南海诸岛位置地图等。南沙群岛物归原主,是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20世纪70年代,并无国家质疑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管辖权,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承认。

  南海出现岛礁纷争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主要起因有两个。一是联合国出台《远东经济委员会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南海有极为丰富的油气和矿产资源。二是联合国决定召开第三次海洋法会议,讨论修改海洋法制度。一些南海沿岸国开始对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提出领土要求,并陆续武力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大部分岛礁,在这些被占中国岛礁上驻军。其中,菲律宾非法占了9个岛礁,越南非法占了29个,马来西亚5个。中国政府对这些非法占据的行为表明了坚决不予接受、不承认的原则立场。由此,产生南沙群岛领土主权争议。这是南海争议中最核心的问题。另外,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和生效,各南海沿岸国均通过国内立法和政府声明提出各自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主张,由此导致南海沿岸国之间的专属经济区及相关海洋权益和主张重叠,这是南海争议的另一个突出问题。

  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大局出发,长期以来中方对有关国家的侵权行为保持了高度克制,以建设性的态度负责任地处理南海问题,致力于同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就提出在南海问题上“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倡议,希望有关当事方以合作求共赢的精神,共同努力将南海建成“和平之海,合作之海”。2002年,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签订了《南海地区行为宣言》,《宣言》的主要内容:一是确认中国与东盟致力于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二是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与此同时,在有关国家单方面在南海争议海域陆续竖起1000多个油井架,不断在非法侵占的中国岛礁上进行建设和军事部署时,中国也一直保持克制,没有采取相应的行动。我们仍在努力推动南海海洋环保、海难救助、地震及海啸研究等共同合作的项目。在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共同努力下,南海形势之前一直保持总体稳定,有关争议得到妥善管控。

  第二,我想谈谈南海“航行自由”问题。近年来,南海问题之所以升温,首先与一个域外大国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加大介入南海问题有很大关系。自2010年以来,这个国家官方高调表明要将其60%的海、空军力量部署到亚洲;并以“航行飞越自由”为名,不断在南海大秀其军事肌肉。

  我想指出的是,所谓的南海航行与飞越自由受影响完全是一个伪命题。事实是,现在每天有1500万桶石油途径马六甲海峡和南海到达东亚。多年来,在众多航经南海的商船和油轮中,从未听说有任何一艘的航行自由受到影响。作为世界主要贸易国和南海最大沿岸国,中国80%的能源进口和40%的海上货物贸易运输航线途径南海,维护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既是国际法的要求,也符合中国自身的国家利益,如果南海和平稳定出现问题,航行自由受到影响,受损最大的将是中国。必须着重指出的是,权利和义务相伴而生,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个别国家打着“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的旗号,在南海大肆部署军事力量,派军用舰机抵达中国南沙岛礁海空域进行挑衅,制造南海紧张局势,推动南海“军事化”,威胁中国主权和安全,这才是南海和平稳定和航行飞越自由的最大威胁。

  第三,我要介绍一下中方关于菲律宾于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的原则立场。自2010年以来,菲等声索国借域外大国军事介入南海的机会,不断升级在南海的挑衅行动,企图使其非法利益合法化,永久化。仅以菲律宾为例,这个国家于2012年宣布将南海改称为“西菲律宾海”,并且不断在争议海域采取单边行动,包括单方面推进海上油气勘探和开发,炸毁中国岛礁主权标志、枪击和抓扣在传统渔场作业的中国渔民,企图将其非法坐滩在中国岛礁的旧军舰改造成永久海上设施,等等。2013年1月,菲律宾违反承诺,在未告知中国的情况下单方面强行对中国提起所谓“仲裁案”,企图借仲裁来全面否定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

  对此,中国从一开始就表明了“不接受、不参与”的原则立场。中方采取这一原则立场,主要是因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仲裁案本身违反了相关国际法。包括:(一)菲此举违背了“约定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原则。中菲之间早已通过双边文件和经正式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达成共识,即通过双边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二)菲此举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由于中菲双方已经选择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公约》第280条明确规定,本公约的任何规定均不损害任何缔约国于任何时候协议用自行选择的任何和平方法解决它们之间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的权利。(三)涉及岛礁领土争议应由一般国际法调整,不属《公约》的调整范围。根据《公约》298条,中方已明确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等争端排除在《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四)根据国际法理,仲裁应在自愿的原则上,由当事国共同提起。而菲方既未与中方事先协商,更未获得中方同意。所以说,菲南海仲裁案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荒唐政治挑衅,中方不会同意任何国家以此裁决为基础与中方商谈南海问题,也不会接受任何以此仲裁裁决为基础提出的诉求和主张。

  第四,我愿谈一下中国在南沙岛礁的建设情况。中国在南海的岛礁建设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合法、合理、合情,不针对任何国家,不对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造成任何影响,也不会对南海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南沙岛礁附近航线密集,易发生海难事故。中国在岛礁上建设民用和公用设施,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中方承担的相关国际责任和义务,为中国和周边国家以及航行于南海的各国船只提供必要服务。自2015年10月以来,中国在南海华阳礁、赤瓜礁的两座大型多功能灯塔正式发光并投入使用,大大改善南海水域通航环境,提高该海域船舶航行安全。中国还在有关岛礁上建设了无线电导航、海上安全通信等设施,配备了综合性医疗和急救设备,为过往船只提供导航和安全救助服务。这些行动理应受到欢迎。

  当前,我们正在开展满足相关功能的设施建设,以为各类民事需求服务,更好地履行中国在海上搜救、防灾减灾、海洋科研、气象观察、生态环境保护、航行安全、渔业生产服务等方面承担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当然,南沙岛礁建设也要具备必要的国土防卫需求。中方有权在自己的岛礁上部署必要和有限的军事设施,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岛礁及人员和设施安全,以应对外部威胁和日益复杂的南海局势。中方采取的措施与各国普遍做法一致,也是依据国际法行使自身的正当权利。

  女士们,先生们,

  虽然由于各种外部因素的介入和干扰,南海局势近来变得较为复杂,但中国仍坚持愿同直接有关的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南海有关争端,也坚定不移地同东盟国家一起,在全面有效落实《宣言》框架下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尊重和支持各国依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维护国际关系基本规则。最后,我愿再次引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一段话作为结束语,“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我们的战略选择和郑重承诺。”

  谢谢大家。